进口申报进口业炉烧嘴商品编号申报不实 | 2021年11月4日 | 上海国际机场海关 | 中国-上海
当事人向海关申报进口一般贸易项下工业炉烧嘴14个,型号为150.000WE/H,商品编号为8416900000(相对应关税率6%),总价CIF228839.38人民币。经海关查验发现,实际进口货物为工业炉燃烧器,型号为126440,商品编号应为8416201900(相对应关税率10%),与申报不符。另经查,当事人申报进口上述相同货物10个,总价CIF163456.70人民币,申报商品编号8417909090(相对应关税率7%),实际商品编号应为8416201900,与申报不符。经海关核定,上述两票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共计人民币392296元,应纳税款共计人民币95327.93元,当事人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15884.72元,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