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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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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报进口钾冰商品编码申报不实漏缴税款 | 2024年11月18日 | 龙岩海关 | 中国-厦门
  • 当事人于2023年4月11日以进料边角料内销方式申报进口一票副产品, 申报商品名称钾冰,商品编码为2826909090,实际该钾冰(副产品)应归入3825900090其他商品编号未列名化工副产品,适用关税税率6.5%,增值税税率13%。当事人已构成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违规行为,涉及货值人民币61.821825万元,应缴税款人民币104513.27元,漏缴税款人民币8707.29元。该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较轻,符合减轻处罚情节规定。
  •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