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出口两票货物申报不实 | 2022年3月9日 | 上海海关 | 中国-上海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两票货物,分别为:1、申报出口200克/升吡虫啉可溶液剂16160千克,申报价格CIF54136美元,申报商品编号3808919090;2、申报出口2%甲氨基阿维菌素微乳剂12540千克,申报价格C&F人民币1103520元,申报商品编号3808911990。经查,上述第一票出口货物实际为3.6%阿维菌素,第二票出口货物实际为7.5%茚虫威1.5%甲氨基阿维菌素,出口均需提供《农药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经计核,货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401441元,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