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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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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价格
  • 进口
  • 申报进口电源实际总价申报不实 | 2021年10月12日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 | 中国-上海
  • 当事人以C类快件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电源4个,总价CIF575.50美元。经海关查验发现,实际进口货物为Cisco牌交换机2台、Cisco牌电源4个。经查,上述进口货物的总价分别为4420美元及464美元,与申报不符。经海关核定,上述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共计人民币35505元,应纳税款共计人民币4700.56元,当事人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3970.48元。,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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