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进口宠物粮伪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产品偷缴税款 | 2024年4月18日 | 洋浦海关 | 中国-海口
当事人将采购自境外的部分宠物粮分销,在国内淘宝店铺(非跨境电商渠道)上架当事人的宠物粮,在消费者下单购买后,将消费者个人信息,订单信息汇总转发给当事人,当事人将这些订单信息整合发送至某公司。该公司将货物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方式通关进口。当事人上述方式将次销售的商品伪报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申报入境,共计22801件,完税价格为6854335.01元人民币。经计核,上述商品应缴纳税款1023315.13元人民币,已缴纳税款425043.52元人民币,实际偷逃海关税款598271.61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