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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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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
  • 出口
  • 出口酸奶等未申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 2024年3月6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茶池盘等货物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一货物茶盘池1408千克、项二货物门锁3780千克、项三货物货架配件8490千克实际均未到货,价值104175.4美元。当事人出口酸奶4500千克、谷粒多9178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128992.60元。谷粒多出口需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酸奶出口需报动植物产品检疫和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