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未经检验擅自出口食品提取物 | 2021年12月23日 | 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 | 中国-上海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一批,其中G1项申报品名为抹茶提取物,申报商品编号为2938909090;G2项申报品名为蓝莓提取物,申报商品编号为2938909090;G3项申报品名为白桦茸提取物,申申报商品编号为2938909090;G4项申报品名为石榴提取物,申报商品编号为2938909090;G5项申报品名为生姜提取物,申报商品编号为2938909090;G6项申报品名为羽衣甘蓝提取物,申报商品编号为2932999099;G7项申报品名为螺旋藻提取物,申报商品编号为2932999099。经查,上述7项货物商品编号应为1302199099,涉及出口检验,当事人未申报出口检验。当事人将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擅自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