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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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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 出口
  • 出口侵犯 “adidas”等商标专用权的帽子 | 2020年7月17日 | 上海海关 | 中国-上海
  • 当事人出口的帽子上使用的“adidas”商标、“UNDER ARMOUR及图形”商标、“Champion及图形”商标、“FILA”商标、“NY图形”商标,与商标权人注册的“adidas”商标、“UNDER ARMOUR及图形”商标、“Champion及图形”商标、“FILA”商标、“NY图形”商标相同;出口的毛绒玩具上使用的“马里奥动漫形象”标识,与商标权人注册的“图形”商标构成近似,且事先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已构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货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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