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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进口旧示波器属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番禺海关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4-07-09 15:33:30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32次

    2023年3月1日,当事人向番禺海关申报进口旧示波器一批,共涉及三票报关单,经查验并鉴定发现:(一)上述三票报关单共发现固体废物680千克,涉案固体废物已退运出境,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之行为。(二)上述三票报关单涉及数量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当事人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一)项所列之违规行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公司作出如下减轻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罚款2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保证金抵缴;也可以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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