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向海关申报进口1批再生橡胶,申报商品编码为4003000000,申报重量为156820千克。经海关查验和商检部门检测,实际货物为废旧轮胎,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货物重量为156820千克。当事人进口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
当事人向宁波海关申报进口一批货物,货物申报品名均为太阳能电池片(C级),经海关查验,第二项货物实际为破损的太阳能电池片,经检测,为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重量1181.448千克,实际商品编码为3825900090。当事人进口货物商品编码申报不实,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
当事人以市场采购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铁钥匙扣等货物,经查验,货物实际为铁钥匙扣、眼影、眼线液、腮红等,其中眼影、眼线液、腮红等货物未申报,上述眼影、眼线液、腮红等未申报货物须经法定检验,当事人未将上述货物向海关申报检验就擅自出口。
当事人以市场采购方式申报出口一批塑料玩具等货物,申报商品编码为9503008900等。经海关查验,其中纸礼花有1080个,经检测属于危险货物,其包装容器未经海关使用鉴定,且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货物的《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节日用品等货物,申报商品编码为9505900000等,申报价格为30337.32美元。经海关查验并经检测,该批节日用品实际为节日喷带,属于危险货物,其包装容器未经海关使用鉴定,且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货物的《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毛条等货物,经海关查验,货物实际为贴纸、纸礼花、飞雪等,其中纸礼花、飞雪等货物未申报,应归入商品编码9505900000。 经检测,该批纸礼花、飞雪属于危险货物,其包装容器未经海关使用鉴定,且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货物的《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