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性文件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 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3号 | 2024年4月29日发布 | 2024年5月1日实施 | 关税征管
自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对附件所列商品,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 自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 规范性文件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 税委会公告2024年第2号 | 2024年04月26日发布 | 2024年12月01日实施 | 关税征管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同步施行。
- 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 2023年7月20日发布 | 2023年7月20日实施 | 海关通关与关税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于2023年7月20日正式发布并施行。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国务院 | 国函〔2020〕88号 | 2020年06月18日发布 | 2020年06月18日实施 | 海关特殊监管区管理法规
国务院决定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
- 现行有效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令第711号 | 2019年4月3日发布 | 2019年5月15日实施 | 海关综合
2019年4月3日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 税委会〔2016〕2号 | 2016年03月16日 发布 | 2018年04月08日实施 | 旅客通关及邮寄物品
海关总署:为完善进境物品进口税收政策,经国务院批准,对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税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税目税率详见附件。二、上述调整自2016年4月8日起实施。三、《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税率的通知》(税委会〔2011〕3号)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废止。特此通知。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