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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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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出口
  • 出口属于限制出口商品不能提交许可证件 | 2024年6月13日 | 白云机场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观赏鱼,申报商品名称:江魟,数量50条,商品编号:0301110090,总价:1000000美元,指运港:金边(柬埔寨)。经海关查验和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检测,涉案10条江魟(黑白)为鲼目 Myliobatiformes/ 江魟科Potamotrygonidae利奥波德三世江魟 Potamotrygonleopoldi;40条江魟(黄白)为鲼目 Myliobatiformes/ 江魟科 Potamotrygonidae南美江魟 Potamotrygon motoro。当事人申报利奥波德三世江魟出口,不能提交许可证件的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 违规
  • 进口
  • 不能提交许可证 | 2023年04月25日 | 黄岛海关 | 中国-青岛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申报出口γ-丁内酯25000千克,申报FOB总价为153500美元。2022年1月27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申报出口γ-丁内酯25000千克,申报FOB总价为153500美元。2022年3月25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申报出口γ-丁内酯25000千克,申报FOB总价为142500美元。2022年3月25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申报出口γ-丁内酯25000千克,申报FOB总价为142500美元。以上四票申报商品编码均为2932209090(无监管要求)。经查,上述四票报关单项下出口货物均应归入商品编号2932209031(需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项下。
  • 违规
  • 进口
  • 不能提交许可证 | 2023年04月26日 | 黄岛海关 | 中国-青岛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3票货物。其中,第一项货物申报品名墨水(黑色),经查,第一项、第二项出口货物含有γ-丁内酯,属于《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所列之易制毒化学品,申报出口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当事人申报时不能提交许可证件。经海关计核,当事人出口限制出口货物价值为人民币3143.0272元。
  • 违规
  • 进口
  • 进口不能提交许可证件 | 2023年6月26日 | 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 | 中国-上海
  • 当事人向海关申报从中国台湾进口一般贸易项下EPDM密封胶910千克,申报价格CIF人民币504000元,申报商品编号3506919090,申报规格甲苯80-85%。经查,实际货物进口需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当事人向海关申报时不能提交许可证件。经核定,货物价值人民币626472元。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