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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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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出口
  • 出口斑蝥素使用未经鉴定的包装容器的危险商品 | 2022年8月11日 | 白云机场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向广州白云机场海关申报出口“斑蝥素”一批,申报商品名称:斑螯素,申报商品编号:0510004000,申报重量:10千克,申报货值:773443美元(折合人民币4945007.82元),运抵国:美国。经广州白云机场海关查验和昆明海关预裁定,实际商品编码应为29329990,该行为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另外,经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检测鉴定,该批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化学品,符合《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关于“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经核H2018--单证审核作业系统,该单申报货物属性为“件装危险化学品”,但企业报关出口时未向海关申请斑蝥素包装容器使用鉴定,未能提供《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的规定。
  • 违规
  • 出口
  • 使用未经鉴定的包装容器 | 2023年06月5日 | 黄岛海关 | 中国-黄岛
  • 当事人以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货物,其中第二项货物申报商品名称为二水二氯异氰尿酸钠,中报数量为9.28吨,申报商品编号为2933692910,申报总价为美元。经查验发现,上述货物属于9类危险货物,其包装容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鉴定,当事人使用未经鉴定的包装容器装运出口危险货物的行为。
  • 检验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