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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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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出口
  • 出口优酸乳等未申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 2024年4月15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塑料杯等货物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一货物塑料杯105千克、项二货物毛毡2100千克、项三货物床垫1个、项四货物家具配件7995千克、项五货物玻璃805千克、项六货物游戏机配件150台实际均未到货,价值149718美元。当事人出口优酸乳700千克、雀巢咖啡600千克、八宝粥550千克、脉动650千克、营养快线700千克、奶茶800千克、酱油100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34050元,优酸乳、雀巢咖啡、脉动、营养快线、奶茶、酱油出口需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八宝粥出口需报动植物产品检疫和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出口异型材6000千克、发电机2000千克、屏风708千克、供奉台15件、耐候胶1200千克、蒸饭车1000千克、大理石板5000千克、真石漆450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1908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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