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出口医用防护服等未申报卫生检疫相关规定 | 2023年11月11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当事人以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LDE灯等货物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三货物办公椅15个、项四货物水杯2240千克、项五货物轮胎30条、项六货物五金工具4800千克实际均未到货,上述货物总价值40800美元。另有医用防护服4200,价值人民币33600元;灭蚊灯252台,价值人民币9072元;凉鞋300双,价值人民币5400元;摩托车配件100件,价值人民币14260元;厨具3件,价值人民币258元;灭蚊拍60台,价值人民币780元未向海关申报。其中医用防护服需报动植物检验检疫和卫生检疫。当事人上述申报不实行为影响海关监管秩序和卫生检疫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