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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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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出口
  • 出口牙刷等属于法检商品未申报卫生检疫 | 2024年3月19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裤子等货物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一货物裤子14648条、项二货物文胸12333件、项三货物布料5200米、项四货物玩具5400个、项五货物篮球架4900千克、项六货物吊机6台、项七货物衬衫8100件实际均未到货,总价值137291.7美元,上述货物出口退税率均为13%。当事人出口牙刷1958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19580元。出口洗发水12900千克,牙膏650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306200元。洗发水出口需报商品检验,牙膏出口需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