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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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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出口
  • 出口芝麻油未申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 2022年8月19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贸易方式申报出口胶带等货物一批。 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一货物胶带2850千克,价值10260美元;项三货物茶几10件,价值980美元;项六货物地砖1950千克,价值2340美元实际均未到货。项七货物挖掘机配件元申报数量为10600千克,价值15900美元,实际数量为3200千克,价值4800美元。另有酱油800千克,价值人民币3960元;芝麻油416千克,价值人民币3660.8元;耗油600千克,价值人民币6540元;腐乳350千克,价值人民币7350元;醋180千克,价值人民币1800元;新冠测试剂47200支,价值人民币55696元;电脑配件2226千克,价值人民币8904元;血压计2835千克,价值人民币36855元未向海关申报。其中酱油、耗油、腐乳需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芝麻油需报动植物检验检疫和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新冠测试剂需报动植物检验检疫和卫生检疫。当事人上述申报不实行为影响海关监管秩序和违反商检法、动植物检疫法、卫生检疫法相关规定。
  • 检验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