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处罚决定
分类检索
分类栏目
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出口
  • 出口PE仿藤篮等属于法检商品未申报卫生检疫 | 2023年11月3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PE仿藤篮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一货物PE仿藤篮8992个,价值99361.6美元实际为未到货。另有SARS-COV-2抗原测试盒48000支,价值人民币12480元;座便椅1258千克,价值人民币6290元;摩配2999千克,价值人民币17994元;女上衣420千克,价值人民币12600元;手电钻128千克,价值人民币1280元;包装盒140千克,价值人民币280元;女裙600千克,价值人民币10000元;镜子80千克,价值人民币240元;拉闸门80千克,价值人民币800元;封边条120千克,价值人民币360元;茶几60千克,价值人民币1200元;手机贴膜800千克,价值人民币2300元;玩具200千克,价值人民币800元;手机壳800千克,价值人民币1600元;燃烧器台面气体(烤箱用)1台,价值人民币3000元;牛仔裤3800条,价值人民币22800元未向海关申报。其中SARS-COV-2抗原测试盒需报动植物产品检疫和卫生检疫。当事人上述申报不实行为影响海关监管秩序和违反动植物检疫法、卫生检疫法等相关规定。
  • 检验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