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未经海关许可擅自调换保税料件铜箔 | 2024年4月10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当事人在执行电子账册时擅自将保税料件铜箔调换,用于国内销售成品的生产,涉案保税料件铜箔共155181.40千克(约占同期进口保税料件铜箔总量的10%)。其中调换保税料件铜箔62072.78千克,计税价格人民币5518504.75元,涉及漏缴税款人民币966842.03元。2021年09月14日至2023年09月13日期间调换保税料件铜箔93108.62千克,计税价格人民币8730639.58元,涉及漏缴税款人民币1529608.05元(该部分保税料件铜箔货物价值人民币10260247.63元)。当事人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调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