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申报出口行李箱实际价格申报不实 | 2024年12月24日 | 梅山海关 | 中国-宁波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行李箱一批,行李箱申报数量为8880个,申报总价为766680美元(C&F价)。经海关查验发现,行李箱实际数量为8880个,实际总价为255560美元(C&F价),当事人申报价格与实际不符。经调查,当事人实际出口的行李箱为5种款式的套装产品共计2960套,其中每套均由3款行李箱组成,总计行李箱数量为8880个。因单证人员工作疏忽,误将每套产品的单价当作单个行李箱的价格计算申报总价,导致申报总价与实际不符。当事人价格申报不实的行为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经计核,当事人申报不实部分货物的价值为人民币364.52万元。调查过程中,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在海关发现违法行为之后,积极办理删改单,主动减轻危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