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申报出口辣椒籽粉商品编号申报不实 | 2025年2月21日 | 胶州海关 | 中国-青岛海关
当事人在2022年1月至2022年5月稽查期间内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辣椒籽粉,申报商品编码为1208900000,共涉及报关单5票,统计人民币价共计约176.93万元。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产品说明等资料,经归类认定如下:该5票报关单所涉及辣椒籽粉,产品实际用途为调味香料,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0904220000。原申报商品编码1208900000退税率为13%,0904220000出口退税率为9%。但是据出口退税主部门胶州市税务局复函,经碾磨的辣椒籽粉退税率为13%。经调查认定当事人辣椒籽粉生产工艺实际为碾磨工艺。5票报关单对应货物税务部门实际依照13%退税率予以退税。据此当事人存在辣椒籽粉商品编码申报不实影响统计行为,但该申报不实行为不影响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