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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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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出口
  • 申报进口化妆品价格申报不实漏缴税款 | 2024年8月15日 |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 | 中国-上海
  • 当事人向海关申报进口一般贸易项下丽驻兰修护精华组合、丽驻兰修护基础液15票,规格包括1毫升、2毫升、36毫升,申报商品编号330499029、3304990039,对应关税税率均为1%、增值税税率均为13%,申报第一法定数量共计4011.2千克、第二法定数量共计85973件,申报价格共计CIF3184367.5美元。依照《关于进口化妆品消费税政策调整执行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5号)、《关于调整部分进口化妆品申报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51号),上述货物的第一法定数量应申报为314.439千克。
  •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