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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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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进口
  • 进口对法检商品不予报检逃避进出口商品检验 | 2024年1月5日 | 滇中海关 | 中国-昆明
  • 当事人在磨憨口岸申报进口长粒米籼米精米490吨,货值1764000元人民币,税则号1006302001,监管条件4xAByt,检验检疫类别为MPR/QS。该票货物在申报进口时,海关向当事人下达目的地检验指令,要求当事人到滇中海关按照指令接受目的地检验。至当事人仍未主动按指令要求申请目的地检验。2023年3月30日,滇中海关对当事人申报进口的该批长粒米籼米精米进行目的地检验。经查,该批货物的经检验数量与应检验数量不符,当事人未在海关规定期间内向海关申请检验,接受海关对进口商品的检验,即已销售报关单项下申报进口的490吨长粒米籼米精米。本案中 ,无违法所得。
  •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