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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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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进口
  • 进口木薯淀粉属于法检商品未申报商品检验 | 2022年5月22日 | 佛山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非改性木薯淀粉”102000千克,申报总价56100美元,完税总价为人民币402417元。非改性木薯淀粉的商品编号为1108140000,对应进口检验检疫类别为P(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验)及R(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2023年11月17日海关现场实施目的地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实际已使用34000千克,对应货物价值为人民币134139元。剩余68000千克。经核,当事人无违法所得。
  • 检验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