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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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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口
  • 进口品名原产地申报不实 | 2024年3月19日 | 莲塘海关 | 中国-深圳
  • 当事人持报关单以区内物流监管方式从莲塘口岸向海关申报进口联轴器等货物一批。经查验发现:报关单第1项申报品牌为“Jenbacher”,实际品牌为“ARCUSAFLEX”,申报数量为18个,实际数量为36个;第4项申报品牌为“Jenbacher”,实际品牌为“MANN”,申报型号为628476,实际型号为C453280;第5项申报品牌为“Jenbacher”,实际品牌为“MANN”,申报型号为628477,实际型号为C351820;第6-10项申报品名为“滚动轴承”,实际品名为“传动轴”,申报编码为8482800000,实际编码为8483109090;第1-11项申报原产地为奥地利,实际原产地为德国。上述申报不实行为已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