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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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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管制
  • 出口
  • 出口塑料膜等无法提供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 2024年10月17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的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一批。经南沙海关查验后发现,该票货物项1风机、项3筷子、项4货架、项5支撑架、项6塑料膜、项7保护膜实际未到货;包装箱904千克未申报。当事人前述行为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另有鸭血1460千克、酸菜1150千克、枣仁派1025千克、生抽1860千克、陈醋1925千克、椰子1650千克、粉条1020千克、麻辣红油1230千克、辣椒干1019千克、淮山面1230千克等商品未报检。指甲油230千克属危险货物,当事人无法提供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