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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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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
  • 出口
  • 出口沐浴露等属于法检商品未申报商品检验 | 2023年8月24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照明灯一批。经海关查验后发现, 项一货物照明灯8820千克实际均未到货,总货值72324美元。当事人出口沐浴露6550千克、身体乳2370千克未向海 关申报,总价值人民币88545元,上述货物需报商品检验。当事人出口货物数量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监管秩序和违反商检法相关规定。
  •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