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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浴巾价格申报不实影响出口退税管理天津新港海关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2-01-31 16:00:00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1449次

2021年6月1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浴巾204800条,单价0.8美元/条,总价163840美元,申报毛重为10272千克,申报商品编码6302609000(出口退税率为13%、无监管条件)。经查,毛巾实际数量为51600条,实际总价41280美元。2021年6月1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浴巾42630条,单价3美元/条,总价127890美元,申报毛重为7098.33千克,申报商品编码6302601090(出口退税率为13%、无监管条件)。经查,浴巾实际数量为5244条,实际总价为15732美元。另实货内有1950条毯子未申报,应归入商品编码63014000(出口退税率为13%)。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五项、第十六条之规定,科处罚款人民币19.6万元整。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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