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性文件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 公告2023年第11号 | 2023年12月22日发布 | 2024年01月01日实施 | 海关税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对附件所列商品,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工信部联通装函〔2023〕245号 | 2023年9月11日发布 | 2023年9月11日实施 | 减免税法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 公告2023年第7号 | 2023年09月11日发布 | 2023年09月16日实施 | 海关税
自2023年9月16日至2024年4月30日,对附件所列商品,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 自2023年9月16日至2024年4月30日有效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 2023年7月20日发布 | 2023年7月20日实施 | 海关通关与关税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于2023年7月20日正式发布并施行。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财税〔2023〕25号 | 2023年7月17日发布 | 2023年1月1日实施 | 减免税法规
为促进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通知如下: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23年第76号 | 2023年6月28日发布 | 2023年7月1日实施 | 商品归类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失效,经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207号废止。
- 已失效,经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207号废止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23年第25号 | 2023年3月18日发布 | 2023年4月1日实施 | 旅客通关及邮递物品
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一步提升离岛旅客购物体验,现就增加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提货方式公告如下。
- 现行有效
- 行政规章
- 海关总署 | 令第262号 | 2023年年03月09日发布 | 2023年04月15日实施 | 特殊监管区
为规范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