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章
- 海关总署 | 令第198号 | 2010年11月26日发布 | 2010年11月26日实施 | 旅客通关及寄递物品
1992年9月10日海关总署令第35号发布 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 已失效,经海关总署令第276号废止
- 规章
- 海关总署 | 令第198号 | 2010年11月26日发布 | 1991年9月10日实施 | 旅客通关及寄递物品
1991年9月2日海关总署令第25号公布 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 已失效,经海关总署令第276号废止
- 国际公约
- 海关合作理事会 | | 1990年6月26日发布 | 1993年8月实施 | 暂时进出口
《关于暂准进口的公约》又称《伊斯坦布尔公约》,它是在海关合作理事会主持下制订的有关货物暂准进口的国际公约,中国于1993年加入该公约并分别接受有关附约
- 现行有效
- 国际公约
- 海关合作理事会 | | 1973年5月18日发布 | 1988年8月29日起对中国生效实施 | 海关综合
《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制度的国际公约》又称《京都公约》,于1973年5月18日在京都签订,于1974年9月25日生效,中国于1988年5月29日交存加入书,同年8月29日该公约对中国生效
- 现行有效
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 规范性文件
- 商务部等18部门 | 商自贸函〔2019〕619号 | 2019年11月02日发布 | 2019年11月02日实施 | 海关特殊监管区管理法规
商务部等部门研究提出了在海南自贸试验区试点的其他自贸试验区施行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将适用于海南自贸试验区的政策内容通知如下。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19年第160号 | 2019年10月16日发布 | 2019年11月15日实施 | 申报与通关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提升通关整体效能,海关总署决定对进口货物分段实施准入监管,加快口岸验放。
- 2025年4月8日失效,经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42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