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财政部、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税务总局 | 公告2024年第143号 | 2024年9月28日发布 | 2024年9月28日实施 | 减免税
2024年9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明确市内免税店经营品种的公告》。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 财关税〔2024〕19号 | 2024年8月20日发布 | 2024年10月1日实施 | 减免税
2024年8月20日,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 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 规范性文件
-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 | 工信部联通装函〔2024〕233号 | 2024年8月1日发布 | 2024年8月1日实施 | 减免税法规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信部联通装函〔2024〕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 财关税〔2024〕10号 | 2024年5月9日发布 | 2024年5月9日实施 | 减免税
对2024年至2025年举办的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延续执行《关于2023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3〕5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 自2024年5月9日起实施
- 规范性文件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 财关税〔2024〕7号 | 2024年4月8日发布 | 2024年4月8日实施 | 减免税
为完善边境贸易支持政策,优化边民互市贸易多元化发展的政策环境,现就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自2024年4月8日起执行
- 规范性文件
-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工信部联通装函〔2023〕245号 | 2023年9月11日发布 | 2023年9月11日实施 | 减免税法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财税〔2023〕25号 | 2023年7月17日发布 | 2023年1月1日实施 | 减免税法规
为促进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通知如下: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旅游局 | 公告2016年第19号 | 2016年2月18日发布 | 2016年6月1日实施 | 减免税
决定增设和恢复口岸进境免税店,合理扩大免税品种,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口岸进境免税店政策公告如下
- 自2016年2月18日起执行
- 规范性文件
- 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旅游局 | 公告〔2016〕19号 | 2016年2月18日发布 | 2016年2月18日实施 | 减免税
决定增设和恢复口岸进境免税店,合理扩大免税品种,增加一定数量的免税购物额。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口岸进境免税店政策公告如下
- 自2016年2月18日起执行
- 规范性文件
-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 财关税〔2010〕18号 | 2010年4月16日发布 | 2010年5月1日实施 | 减免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边境地区经济贸易发展问题的批复》(国函〔2008〕92号)中“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边民互市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的清单”的精神,现就边民互市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