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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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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出口
  • 出口品名数量申报不实 | 2024年4月17日 | 莲塘海关 | 中国-深圳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从莲塘海关申报出口冻煮章鱼块等货物一批,中控查验。经查,第一项申报货物重量不符,实际出口2300千克(不含冰);第二项申报货物重量不符,实际出口300千克(不含冰)。应报检未报检未申报货物:章鱼杂碎,商品编码0511919090,1800千克;冻牛肉丸,商品编码1602509090,1236千克;冻香菇贡丸,商品编码1602499090,1320千克;冻牛杂,商品编码1602509090,3162千克;冻鹅肠,商品编码0207550000,4125千克;冻鱼,商品编码0303899090,37千克,与申报不符。当事人上述行为已违反海关相关监管规定。
  • 违规
  • 出口
  • 出口品名数量申报不实 | 2024年4月19日 | 梅沙海关 | 中国-深圳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化纤制运动背心、化纤制针织衫等货物一批。2024年1月8日,梅沙海关经查验发现,报关单申报的第9项货物:化纤制针织衫申报数量21737件、净重4322.78千克,实际数量11452件、实际净重2496.98千克;另查获未申报货物:棉质针织衫,商品编码为6110200090,数量10285件、净重2231.4千克。当事人出口货物申报不实的违规行为,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货物申报价格为人民币52.4766万元。
  •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