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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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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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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报进口95%精幼白砂糖和5%一水葡萄糖伪报进口商品品名、商品编码偷逃税款 | 2024年8月19日 | 汕头海关 | 中国-广东
  • 当事人在明知其从泰国进口货物的主要成分、作用和应当申报的商品编码情况下,为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将成分为“95%精幼白砂糖和5%一水葡萄糖”,应归入税则号列1701项下的货物委托报关企业以固体葡萄糖糖复合粉为品名,以1702300000为商品编码,分别于2019年7月2日和2019年7月5日两票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报进口,共计500吨,经计核,偷逃应纳税款172.0464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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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口
  • 进口奔驰G63G500伪报监管方式逃避申请进口验证 | 2024年7月4日 | 东疆海关 | 中国-天津
  • 当事人明知从国外进口的奔驰G63、G500共计4台车辆应当以一般贸易方式(0110)向海关申报进口并应当申请进口验证,却通过购买4个外商自带车指标将上述车辆伪报为外商自带车报关单以其他贸易方式(9739)向海关申报进口,未申请进口验证。上述4台车辆完税价格4043432元,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合计2962487.85元,货物价值共计7005919.85元。当事人明知上述4台车辆应当申请进口验证,却多次故意伪报监管方式申报进口从而逃避申请进口验证,并已将上述车辆擅自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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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口
  • 申报进口氟硝西攀泮药片伪报品名申报不实 | 2023年10月8日 | 芜湖海关 | 中国-合肥
  • 当事人通过微信,联系日本代购,明知购买的药品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情况下,仍以2700元价格,通过微信转账方式,购买了一盒共100粒含有氟硝西泮药片,规格2毫克每粒。其后该药被采用隐蔽包装,以伪报品名的方式从日本国邮寄走私入境。同年2月22日当事人在其居住地签收包裹时被当场抓获。经检验,查获的精神药品药片100粒,净重20.7克,检出含有氟硝西泮成分。鉴于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情节,检察机关对其做出不起诉决定,由芜湖海关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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