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以市场采购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塑料夹子等货物,经查验,货物 实际为塑料夹子、空气清新剂、樟脑丸等,其中空气清新剂、樟脑丸、纸礼花等货物未申报 ,当事人未将上述货物向海关申报检验就擅自出口。
当事人以市场采购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铁锅等货物,经查验,货物实际为太太乐鸡精、十三香卤料、海天酱油等,均未申报,上述太太乐鸡精、十三香卤料 、海天酱油等未申报货物须经法定检验,当事人未将上述货物向海关申报检验就擅自出口。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5票货物,申报品名手工折纸、彩色折纸,经查,上述5票报关单项下,其中有部分彩色折纸(2669千克、6708美元)的材质为珠光纸,应归入税则号列4810320010项下;该5票报关单项下其余手工折纸及彩色折纸均应归入税则号列4811900000,经核定,上述手工折纸、彩色折纸申报总价折合人民币48.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