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处罚决定
分类检索
分类栏目
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出口
  • 出口属于法检商品未向海关申报检疫 | 2024年5月16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女上衣等货物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一货物女上衣18800件、项二货物男长裤18350条实际均未到货,价值148465美元。当事人出口旧衣物24800千克、旧鞋子1200千克、旧包包170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183100元,上述货物出口需报卫生检疫。出口置物架400千克,塑料桶10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货值人民币2600元。
  • 违规
  • 出口
  • 出口属于法检商品未向海关申报检疫 | 2024年6月11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滚筒套等货物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一货物滚筒套9765千克、项二货物脚线11440千克实际均未到货,价值147714美元。当事人出口面包糠500千克、蛋糕280千克、黄豆酱600千克、方便面560千克、十三香200千克、酱油1540千克、营养快线1400千克、冰红茶5500千克、八宝粥3500千克、哈麦面2000千克、陈醋150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171572元,面包糠、蛋糕、黄豆酱、方便面、十三香、酱油、营养快线、冰红茶、哈麦面、陈醋出口需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小麦粉、八宝粥出口需报动植物产品检疫和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出口手动叉车200千克、铁锅600千克、食品加工机600千克、帽子500千克、枕头560千克、纸巾55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37372元。
  • 违规
  • 出口
  • 出口属于法检商品未向海关申报检疫 | 2024年6月11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裤子等货物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二货物风扇9939千克、项五货物裤子264千克、项六货物上衣310千克实际均未到货,价值139200美元。当事人出口女包8963千克、无纺布袋155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604997元。
  • 违规
  • 出口
  • 出口属于法检商品未向海关申报检疫 | 2024年6月11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沙发等货物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一货物灯具原申报数量3945千克,价值31560美元;实际数量为2110千克,价值16880美元。项三包装恶化380千克、项六沙发165千克、项七货物手机壳1680千克、项八货物玩具1999千克、项九货物鞋子1571千克、项十货物上衣420千克实际均未到货,价值139200美元。当事人出口床垫600千克、马桶480千克、支架1200千克、行李箱720千克、床上用品900千克、厨房用品2550千克、收纳箱900千克、宠物笼70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104228元。
  • 违规
  • 出口
  • 出口属于法检商品未向海关申报检疫 | 2024年6月19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五金工具等货物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一货物五金工具1700千克、项二货物刀片660千克、项三货物木材加工机配件11520千克实际均未到货,价值149054美元。当事人出口木粒350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21000元,该货物出口需报动植物产品检疫。出口磁力泵配件1000千克、灯管1000千克、滤芯1500千克、过滤器1800千克、镜片3500千克、润滑油750千克、手动叉车70千克、风机80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76190元。
  • 违规
  • 出口
  • 出口属于法检商品未向海关申报检疫 | 2024年6月19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五金工具等货物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一货物五金工具1700千克、项二货物刀片660千克、项三货物木材加工机配件11520千克实际均未到货,价值149054美元。当事人出口木粒350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21000元,该货物出口需报动植物产品检疫。出口磁力泵配件1000千克、灯管1000千克、滤芯1500千克、过滤器1800千克、镜片3500千克、润滑油750千克、手动叉车70千克、风机80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76190元。
  • 违规
  • 出口
  • 出口属于法检商品未向海关申报检疫 | 2024年6月17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沙发等货物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一货物沙发原申报数量50个,价值1800美元;实际数量为12个,价值4320美元。项二货物原申报数量14280千克,价值104244美元;实际数量为5300千克,价值38544美元。当事人当事人出口沐浴露750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55275元,该货物出口需报商品检验。出口润滑油300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24000元。
  • 违规
  • 出口
  • 出口属于法检商品未向海关申报检疫 | 2024年6月17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不锈钢餐具等货物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一货物不锈钢餐具7560千克、项二货物塑料杯850千克、项三货物展示盒100千克实际均未到货,价值149620美元。当事人出口爆珠果冻1510千克、果酱2000千克、珍珠1500千克、西瓜风味饮料3500千克未向海关申报,总货值人民币71741.1元,上述货物出口需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 违规
  • 出口
  • 出口属于法检商品未向海关申报检疫深 | 2024年6月4日 | 文锦渡海关 | 中国-深圳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报关出口货物一批,经文锦渡海关查验发现异常:报关单中第24项薏苡仁,申报重量780千克,实际出口重量180千克;第27项枸杞子,申报重量1232千克,实际出口重量为330千克。另有未申报货物:虾米200千克、干贝100千克、鱼干300千克、蚬肉干100千克、青口干80千克、腊肉200千克、腊肠120千克、螺片干200千克、鸭肾140千克、银鱼干60千克,未申报货物均应报检未报检。其余未见异常。当事人出口虾米等10项法定检验商品,未向海关申报出口商品检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 违规
  • 出口
  • 出口属于法检商品未向海关申报检疫深 | 2024年6月6日 | 文锦渡海关 | 中国-深圳
  • 当事人报关单中第1项茯苓,申报重量600千克,实际出口100千克;第2项枸杞子,申报重量800千克,实际出口200千克;第13项大枣,申报重量900千克,实际出口100千克;第15项百合,申报重量600千克,实际出口100千克;第16项莲子,申报重量875千克,实际出口275千克。另发现未申报货物:虾米400千克,虾皮200千克,鸭蛋黄200千克,干贝200千克,鱼干600千克,银鱼干200千克,虾粉400千克,腊肉300千克,青口200千克,鱿鱼干300千克,未申报货物均需报检未报检。
  • 违规
|< < 1 > >| 共2页  前往
12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