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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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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 进口
  • 进口逃避商品检验 | 2023年3月9日 | 吴淞海关 | 中国-上海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一批货物,其中G9项货物品名申报为硬化剂,六次甲基四胺占比99.5%,申报数量为425千克,申报货物价格为FOB1589.50美元,汇率为7.0363,货值人民币11241.76元。经查,上述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化学品 ,为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本案无违法所得。当事人单位对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不予报检,逃避了进口商品检验。
  • 检验检疫
  • 进口
  • 进口逃避商品检验 | 2023年3月8日 | 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 | 中国-上海
  • 当事人以其他进出口免费的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一批货物,其中第1项申报品名为TSI8130A自动滤料测试仪,申报数量为1台,申报价格为CIF99800美元,申报商品编号9031809090,第2项申报品名为3020取样系统,申报数量为1台,申报价格为CIF2219.9美元,申报商品编号9026801000,第3项申报品名为3020呼吸阻力测试设备,申报数量为1台,申报价格为CIF1706.78美元,申报商品编号9031809090,第4项申报品名为TSI8048呼吸器适合性测试仪,申报数量为1台,申报价格为CIF13838.02美元,申报商品编号9031809090,第5项申报品名为二氧化碳上升值测试设备,申报数量为1台,申报价格为CIF18182.66美元,申报商品编号9027100090。上述5项货物核计货值为人民币1051081元。经查,实际货物均为旧,为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当事人未申报进口检验。当事人对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不予报检,逃避进口商品检验。
  • 检验检疫
  • 进口
  • 进口逃避商品检验 | 2023年3月8日 | 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 | 中国-上海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的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申报品名为丁酮肟,申报商品编码为2928000090,重量为20000千克,货值为CIF27200美元,核计229027.08元人民币。经查,根据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该货物为《危险化学品目录》列明的化学品,为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当事人未申报进口检验。当事人对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不予报检,逃避进口商品检验。
  • 检验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