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口
- 出口镍镉蓄电池属于危险品无法提供包装物使用鉴定结果单 | 2023年5月18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当事人以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一批。经南沙海关查验后发现,该票货物项1申报数量15797千克,实际数量为1997千克;五金配件1212千克未申报。当事人前述行为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另有咖啡3320千克、软糖7063千克未报检。镍镉蓄电池(UP1M640)2125千克(85个)属危险货物,无法提供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 违规
- 出口
- 出口移动电源属于危险品无法提供包装物使用鉴定结果单 | 2023年5月18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当事人以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一批。经南沙海关查验后发现,该票货物项2申报数量6670千克,实际数量2075千克。货物项3申报数量3120千克,实际数量1200千克。项7申报数量2975千克,实际数量1835千克。“砂轮”528千克、“传送带”302.4千克、“LED屏”300千克、“齿轮”1036.8千克、“螺丝”1100千克未申报。当事人前述行为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另有“酱油”2000千克、“红薯宽粉”300千克、“红枣”105千克、“淮山”108千克未报检。有“电池”1207.7千克、“移动电源”263.5千克未申报,该批“电池”、“移动电源”属危险货物,当事人无法提供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 违规
- 出口
- 出口胶粘剂等属于危险品无法提供包装物使用鉴定结果单 | 2023年5月19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的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一批。经南沙海关查验后发现,该票货物有香菇1000千克、米粉1000千克、五香粉1300千克未报检。另有胶粘剂800千克属危险货物,无法提供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 违规
- 出口
- 出口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品无法提供包装物使用鉴定结果单 | 2023年5月31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当事人以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一批。经南沙海关查验后发现,该票货物有眼部精华液890千克、身体乳1560千克、沐浴露1455千克未报检;铅酸蓄电池2455千克属危险货物,无法提供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 违规
- 出口
- 出口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品无法提供包装物使用鉴定结果单 | 2023年6月16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当事人以市场采购的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一批。经南沙海关查验后发现,该票货物项1铅酸蓄电池26190千克,属危险货物,当事人无法提供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 违规
- 出口
- 出口粘接剂危险化学品无法提供包物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 2023年6月20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的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一批。经南沙海关查验后发现,该票货物项1未到货;另有粘合剂523千克,粘接剂445千克,增亮剂1020千克,油漆560千克,经取样鉴定属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内的危险化学品,当事人未报检。另有磷酸铁锂电池组(12V200AH)1350千克,磷酸铁锂电池组(12V100AH)1050千克,磷酸铁锂电芯(3.2V6500mAH)630千克,磷酸铁锂电芯(3.2V50AH)1030千克,锂电芯(48WH)1020千克,手机电池2510千克,经取样鉴定,属危险货物,当事人无法提供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 违规
- 进口
- 进口大西洋鲑鱼未经海关海关许可擅自提离监管地 | 2023年9月4日 | 白云机场海关 | 中国-广州
当事人申报两批进境冰鲜大西洋鲑鱼,申报件数161件,申报货值48257.43美元;申报件数126件,申报货值29768.76美元。机场海关对上述货物执行现场查验指令后,同意企业申请将货物提离。机场海关6月30日对上述货物进行后续监管,发现报关单货物实际在库21箱、缺货140箱,报关单货物实际在库91箱、缺货35箱,企业承认缺货货物已提离该场所。
- 违规
- 出口
- 出口七水硫酸锌无法提供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 2023年7月26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的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一批。经南沙海关查验后发现,该票货物项1“七水硫酸锌”108000千克属危险货物,当事人无法提供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 违规
- 进口
- 出口木架沙发违反动植物检验要求 | 2023年6月30日 | 佛山海关 | 中国-广州
当事人于2022年5月12日代理报检出口3票竹木草制品共计木架沙发237个(货值人民币291553元),当事人在《出境货物检验检疫申请》上申报的生产单位不实。
- 检验检疫
- 进口
- 进口眼镜磨边机属于禁止进口旧电机 | 2023年7月20日 | 天河海关 | 中国-广州
当事人于2023年1月4日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全新眼镜磨边机1台,申报总价269576.44日元。经广州海关技术中心鉴定该眼镜磨边机属于旧机电产品,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6号)的规定,该产品为《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所列之禁止进口货物。
-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