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口
- 申报进口单晶电池片型号申报不实漏缴税款 | 2024年8月20日 | 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 | 中国-上海
当事人向海关申报出口至香港一般贸易项下艾草熏香棒2819400根,申报总价C&F817626美元,申报商品编号3307410000,对应出口退税率13%。经查,上述货物实际数量为928800根,实际总价C&F269352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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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
- 进口税号申报不实 | 2023年12月26日 | 钦州港海关 | 中国-武汉
当事人向钦州港海关申报出口一批什锦贡菜,申报商品名称均为26875千克,申报净重均为25959千克,申报价格均为人民币2412417元,两票合计申报价格人民币4824834元。经调查查明,出现上述申报不实的原因在于工作疏忽所致。当事人具有出口退税资质,该两票出口货物均未办理出口退税。在调查阶段,当事人主动向钦州港海关缴纳担保金人民币220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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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
- 进口商品编号申报不实 | 2024年5月7日 | 武清海关 | 中国-天津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美帕胶原肽冻干粉面膜74490件,申报商品编号3304990029,进口关税率1%,申报CIF总价76724.70欧元。经查,实际货物应归入商品编号3304910090,进口关税率5%。2022年4月25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美帕瑞士蓝球净化嗜喱7844件,申报商品编号3304990039,进口关税率1%,申报EXW总价52162.4欧元。经查,实际货物应归入商品编号34013000,进口关税率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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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
- 进口商品编号申报不实 | 2024年5月21日 | 天津新港海关 | 中国-天津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进口三票货物,申报商品名称均为沥青混合物,申报商品编号均为2715000010,进口关税率为8%,进口增值税率为13%,进口消费税率为1.2元/升,其中报关单项下申报数量为32795314千克,申报总价为10882704美元;报关单项下申报数量为65000000千克,申报总价为22468300美元;报关单项下申报数量为50000000千克,申报总价为17628966美元。经查,上述三票货物实际均应归入商品编号27101999,进口关税率为6%,进口增值税率为13%,进口消费税率为1.2元/升。当事人进口货物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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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
- 进口价格申报不实 | 2023年9月18日 | 浦江海关 | 中国-上海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电吉他等,中G32-G50电吉他申报商品编号为9202900090,申报CIF总价为24996.09美元,G32-G47关税税20%,G48-G50关税税率10%,增值税税率13%;报关中G1-G50电吉他申报商品编号为9202900090,申报CIF总价为46795.49美元,关税税率10%,增值税税率13%;报关单中G1电吉他申报商品编号为9202900090,申报CIF总价为883.2美元,关税税率10%,增值税税率13%。经查,以上3批电吉他实际商品编号均应为9207900090,报关单中G32-G47关税税率22%,G48-G50关税税率12%,G32-G50增值税税率13%,与申报不符;报关单中G1-G50关税税率12%,增值税税率13%,与申报不符;报关单中G1关税税率12%,增值税税率13%,与申报不符。经核定,上述货物漏缴税款人民币12011.17元。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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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
- 进口商品编码申报不实 | 2023年4月26日 | 苏州海关 | 中国-苏州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苏州海关申报进口5票货物,其中第一项申报品名均为“布艺清洁机”,申报数量共计8700个,申报规格型号为RNS-300,申报用途为用于沙发、地毯等布制品的清洁,申报商品税则号列均为“8508190000”(进口关税率0%),申报总价32781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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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弯头商品编码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 | 2020年5月14日 | 天津新港海关 | 中国-天津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进口报关单项下49项货物,其中第49项货物申报品名弯头,商品编号73079900.00(进口关税税率4%,增值税税率13%),CIF总价8.53美元。经查,该项实货应归入39174000.00(进口关税税率10%,增值税税率13%),当事人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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