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24年第116号 | 2024年9月12日发布 | 2024年9月12日实施 | 商品归类
2024年9月12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发布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Ⅱ)的公告。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24年第104号 | 2024年8月13日发布 | 2024年8月13日实施 | 商品归类
2024年8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发布“液晶面板(带GOA电路)”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
- 现行有效
- 行政规章
- 海关总署 | 署令第252号 | 2021年9月18日发布 | 2021年11月1日实施 | 商品归类
海关总署第252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的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已于2021年9月6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2007年3月2日海关总署令第158号公布、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2008年10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176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 现行有效
- 规章
- 海关总署 | 署令218号 | 2014年03月13日发布 | 2014年03月13日实施 | 商品归类
2007年3月2日海关总署第158号令发布,根据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1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
- 已经失效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07年第18号 | 2007年4月29日发布 | 2007年5月1日实施 | 商品归类
《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的“报验状态”认定的规定有关事宜公告》(公告〔2002〕37号)和《海关总署关于解决因商品归类错误引起的关税及其他进口环节税的退、补税问题的公告》(公告〔2003〕40号)自2007年5月1日起废止
- 现行有效
- 规章
- 海关总署 | 署令第158号 | 2007年3月2日发布 | 2007年5月1日实施 | 商品归类
海关总署第158号令注:此规定已被海关总署令第21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注:该规定修改后全文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改并重新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已于2007年2月14日经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2000年2月24日海关总署令第80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预归类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 已被修订,经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订
- 规章
-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 | 令第125号 | 2005年2月28日发布 | 2005年4月1日实施 | 车辆
2005年2月28日,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
- 已失效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03年第40号 | 2003年6月18日发布 | 2003年6月10日实施 | 商品归类
为解决因商品归类错误引起的关税及其他进口环节税的退、补税问题,现公告如下
- 已失效,经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8号废止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 | 公告2002年第37号 | 2002年11月25日发布 | 2002年12月15日实施 | 商品归类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归类是按照货物报验时的状态,根据税则/统计目录的归类原则确定的。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的“报验状态”认定的规定公告如下
- 已失效,经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8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