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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海关同意,擅自卸载船舶物料 | 2025年3月4日 | 天津东疆海关 | 中国-天津海关
当事人在停靠天津东疆邮轮母港Y1泊位期间,未经海关同意,擅自卸载船舶物料,影响海关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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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出口“和服”属于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 | 2025年3月10日 | 天津新港海关 | 中国-天津海关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进口一票“和服”,申报毛重3731.13千克,申报EXW价格9010美元。经查,实际货物为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后当事人在海关责令退运后及时将上述固体废物退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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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出口游戏卡中含世界地图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属于禁止出境印刷品 | 2025年3月11日 | 天津东疆海关 | 中国-天津海关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东疆海关申报出口游戏卡2502副,申报商品编号为9504400000,申报总价4828.86美元。经查,实货中有世界地图2502张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属于禁止出境印刷品,当事人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出口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具有从轻行政处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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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出口加工贸易成品人发制假发无正当理由短少保税料件 | 2025年2月9日 | 天津新港海关 | 中国-天津海关
当事人以进料对口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出口加工贸易成品人发制假发3840千克,申报总价672000美元。经查,实货中有人发制假发共计170.18千克,另有化纤制假发3195.71千克、塑料袋7.88千克、人体模型219.42千克等货物未向海关申报,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经调查,当事人在开展上述加工贸易手册经营期间,短少保税进口料件共计3669.82千克,不能提供正当理由,影响海关监管,经核算违法货物价值折合人民币501238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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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涤纶梭织染色PU涂层布和涤纶针织印花起绒布违反海关监管规定项 | 2025年3月17日 | 舟山海关 | 中国-杭州海关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一批货物,申报货物品名为涤纶梭织染色PU涂层布和涤纶针织印花起绒布,出境关别为舟关金塘,涤纶针织印花起绒布数量5125.9米,总价5439.12美元。2024年10月24日,舟山海关对该票货物进行查验并将涤纶针织印花起绒布取样送检。2025年1月6日,经相关部门鉴定确定送检样品为军品,属于限制类出口货物,需凭相关许可证出口,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无异议。鉴于当事人无相关许可证和出口资质,上述行为构成了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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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出口毛线、变压器等货物中含玻璃瓶需要特殊监管条件未如实申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 2025年3月20日 | 金华海关 | 中国-杭州海关
当事人向金华海关申报出口毛线、变压器等一批货物,贸易方式为市场采购贸易。经查验,该票实际货物中有玻璃瓶未申报。经查,当事人业务不精误以为玻璃瓶出口需特殊监管条件,遂未向海关如实申报。当事人未如实申报的行为影响了海关监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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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出口防护背心实际为防刺服未提交相应的《军品出口许可证》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 2025年3月5日 | 慈溪海关 | 中国-宁波海关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3票货物,申报品名为防护背心等。经查,上述报关单项下货物中的1500件防护背心实际为防刺服,190件防护背心实际为防弹衣,均须凭《军品出口许可证》报关出口,但当事人在出口上述货物时,未提交相应的《军品出口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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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出口马甲、陶瓷片未按规定提交货物出口所需的《军品出口许可证》 | 2025年2月28日 | 慈溪海关 | 中国-宁波海关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5票货物,申报品名分别为马甲、陶瓷片、聚乙烯单向布片、聚乙烯板等,申报总数量2331件,其中马甲、陶瓷片申报总价合计966美元,其余货物申报总价合计54480.66欧元。经查,上述货物须凭《军品出口许可证》报关出口,但当事人在出口上述货物时,未提交相应的《军品出口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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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塑料胶粘剂 | 2025年2月17日 | 北仑海关 | 中国-宁波海关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1票塑料胶粘剂,申报数量为12458.88千克,申报总价为45979.2美元,申报丙酮含量为20%-25%。经海关查验并经检测,发现该票塑料胶粘剂中含有质量分数46.08%的丙酮,出口需提交《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经计核,上述丙酮的价值计人民币3.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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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出口人造革鞋属于管制物项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 2025年2月18日 | 北仑海关 | 中国-宁波海关
当事人以市场采购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票人造革鞋等货物。经海关查验并经鉴定发现,实际部分货物为多功能轻量化腰封、耐磨加强型青蛙套服、战术通用枪套、尼龙枪套、手枪套、战术背心、战术胸挂;另有三联弹夹面板、四联功能包、弹夹袋、照明灯、耳机未进行申报。其中多功能轻量化腰封、耐磨加强型青蛙套服、战术通用枪套、尼龙枪套、手枪套、战术背心、战术胸挂、三联弹夹面板,四联功能包、弹夹袋均属《军品出口管理清单》管理范畴,属于管制物项,出口需提交《军品出口许可证》。经计核,上述涉案货物的价值共计人民币9.78万元,其中属《军品出口管理清单》管理范畴的货物价值计人民币9.3万元人民币,耳机、照明灯的货物价值共计人民币0.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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