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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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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
  • 进口
  • 进口数量申报不实 | 2023年4月10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卫生巾等货物一。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一货物卫生巾(商品编码:9619002000、退税率13%)原申报数量为14928千克,价值149280美元,实际数量为2445千克,价值24450美元。另有花生1110千克,价值人民币10522.8元;糖果2560千克,价值人民币27955.2元;调味料2240千克,价值人民币19913.6元;甘草120千克,价值人民币4920元;腌制品2673千克,价值人民币11012.76元;塑料盒2110千克,价值人民币15192元;塑料包装盒3150千克,价值人民币23625元;纸箱2230千克,价值人民币10035元未向海关申报。其中糖果、调味料需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花生、甘草、腌制品需报动植物产品检疫和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当事人出口货物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和违反了商检法相关规定。
  • 违规
  • 出口
  • 未经报检申报不实 | 2023年12月15日 | 北仑海关 | 中国-宁波
  • 当事人以市场采购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保温杯、塑料杯、打气筒等货物,申报商品编码为9617009000、3924100000、8414200000等。经查验,货物实际为保温杯、香水、发油等,其中香水、发油等货物未申报,分别应归入商品编码3303000010、3305900000等。经检测,该批香水系《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危险化学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属于需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当事人对上述货物不予报检,逃避出口商品检验。经核,该批香水价值人民币201080元。另经检测,该批发油属于危险货物,其包装容器需经海关使用鉴定,但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货物的《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经核,该批发油价值人民币12000元。
  • 违规
  • 出口
  • 出口品名申报不实不予报检 | 2024年1月31日 | 梅山海关 | 中国-宁波
  • 当事人以市场采购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针织儿童裤子,申报商品编码为6103430090。经查验,货物实际为烟花等4项商品,其中烟花未申报,应归入商品编码3604100000。上述烟花须经法定检验,当事人对上述烟花不予报检,逃避出口商品检验。经核,上述烟花价值人民币207378.4元。
  • 违规
  • 出口
  • 出口品名申报不实不予报检 | 2024年2月6日 | 梅山海关 | 中国-宁波
  • 当事人当事人以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画笔等货物,申报商品编码为9603301090等。经查验,货物实际为烟花等4项商品,其中烟花未申报,应归入商品编码3604100000。上述烟花须经法定检验,当事人对上述烟花不予报检,逃避出口商品检验。经核,上述烟花价值人民币157832.9元。
  • 违规
  • 出口
  • 出口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监管秩序 | 2023年12月09日 | 大鹏海关 | 中国-深圳
  • 当事人以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帽子等8项货物,共计13882千克。2023年12月10日,经查验,商品项2窗帘杆:数量申报不符,申报为7902千克,实际为4300千克。商品项7束口袋:该货物实际未见出口。另有未申报货物共15项,7733千克,其中14项(5583千克)未申报货物无监管条件,上述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监管秩序,
  • 违规
  • 进口
  • 申报进口润滑油包装申报不实 | 2021年12月10日 | 上海浦江海关 | 中国-上海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润滑油,申报CIF总价为7836.3美元(统计人民币价50206元),申报包装种类为其他包装。经查,该批货物包装种类实际为天然木托,故当事人进口商品包装种类申报与实际不符。
  • 违规
  • 出口
  • 申报进口次级覆铜板、半固化片(次品)等货物包装申报不实 | 2021年12月16日 | 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 | 中国-上海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一批,其中G1项申报品名为次级覆铜板,申报总价为C&F4164美元,申报商品编号为7410219000;G2项申报品名为半固化片(次品),申报总价为C&F2922美元,申报商品编号为7019902100;G3项申报品名为绝缘板(次品),申报总价为C&F13057.8美元,申报商品编号为3921909090;G4项申报品名为半固化片(次品),申报总价为C&F288.8美元,申报商品编号为7019909000,申报原产国均为日本,货物包装种类申报为再生木托。经查,货物包装种类实际为非再生木托,申报的木包装与实际不符。
  • 检验检疫
  • 进口
  • 申报进口非合金钢板材包装申报不实 | 2021年12月24日 | 上海浦江海关 | 中国-上海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非合金钢板材,申报CIF总价为4528840日元(统计人民币价266972.04元),申报包装种类为其他包装。经查,该批货物包装种类实际为天然木托,故当事人进口商品包装种类申报与实际不符。
  • 违规
  • 进口
  • 申报进口直流电源包装申报不实 | 2021年12月28日 | 上海浦江海关 | 中国-上海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直流电源等,申报CIF总价为26728.86美元(统计人民币价172379.74元),申报包装种类为其他包装。经查,该批货物包装种类实际为天然木托,故当事人进口商品包装种类申报与实际不符。
  • 检验检疫
  • 出口
  • 进口柴油发动机包装申报不实 | 2022年1月13日 | 上海海关 | 中国-上海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的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墨水等货物,其中第二项货物申报品名为墨水,申报数量为300千克,申报价格为FOB3000美元,申报商品编号为3215909000。经查,第二项货物中有黑色墨水80千克,实际价格为FOB800美元,应归入商品编号为3215110090,涉及出口检验。当事人未申报出口检验。当事人将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擅自出口。
  • 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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