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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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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价格
  • 进口
  • 进口三色遮瑕膏数量申报不影响实国家税款征收 | 2023年11月15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单位)以跨境电商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CANMAKE/井田SPF50三色遮瑕膏02等共86项货物。2021年8月27日,当事人向海关进行主动披露,涉案货物备案克重与实际重量不一致,进口完税价格在10元/毫升(克)以上,应征收15%的进口环节消费税。涉案货物实际销售数量共638828件,漏缴税款人民币6004079.3元,其中2021年2月28日至2021年8月27日期间(主动披露之日前六个月内),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3600352.39元。
  • 违规
  • 进口
  • 进口洗衣机等原产地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 | 2023年11月2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全自动的波轮式洗衣机等货物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一至项三货物原申报原产地为中国香港,实际原产地为美国,总货值422250港币,涉及漏缴税款人民币38810.77元。项四至项七货物原申报原产地为香港,实际原产地为英国,总货值196450港币。
  • 违规
  • 出口
  • 出口洗衣皂等数量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 | 2023年11月30日 | 南沙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洗衣皂等货物一批。经海关查验发现,项一货物洗衣皂(商品编码:3401191000、退税率13%)原申报数量133700块,价值86905美元,实际数量为64700块,价值42055美元。另有数据线3400千克,价值41968美元;包装盒1085千克,价值3797.5美元未向海关申报。
  • 违规
  • 进口
  • 进口人发规格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 | 2023年12月6日 | 白云机场海关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的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一票货物,申报货物为人发,价值CIF 27980美元。经海关查验发现,货物项1和项3规格与申报不符,实际项1为12英寸,项3为14英寸,实际总货值为76640美元。该批进口货物规格申报不实,影响了国家税款征收,涉及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40096元。
  • 违规
  • 出口
  • 出口价格申报不实 | 2023年5月31日 | 白云机场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于2022 年4 月15日向机场海关以一般贸易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迷当事人主机”,共6项商品,申报单价依次为770美元/760美元/840美元/2050美元/760美元/770美元,申报总价依次为123200美元/91200美元/80640美元/32800美元/30400 美元/36960美元,该6项商品价格申报错误,正确的单价依次为167 美元/168美元/182美元/444美元/168美元/167美元,总价应为26720美元/20160美元/17472美元/7104美元/6720美元/8016美元,导致多报309008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971472元)。
  • 违规
  • 进口
  • 进口价格申报不实 | 2023年5月31日 | 白云机场海关 | 中国-广州
  • 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在联邦快递转运中心对一票自阿联酋进口,收发货人为当事人,申报货物品名“闭路电视用镜头(带电源电线)样品1个”,申报数量1台,申报重量为3千克,申报价值USD80的C类快件实施查验。查验后经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关税部门计核,认定上述该批货物完税价格共计人民币29529.43元,涉及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3768.67元。
  • 违规
  • 进口
  • 进口价格申报不实 | 2023年5月11日 | 佛山海关 | 中国-广州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观赏鱼共60票。2022年10月25日,当事人向海关进行主动披露,涉案货物实际价格与申报价格不一致,漏报航空运输费68761.7美元、航空飞行费1440美元,合计70201.7美元,涉及漏缴税款人民币53008.52元。其中:1、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24日期间,申报进口涉案报关单共3票,涉及漏缴税款人民币3449.58元;2、2020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4日期间,申报进口涉案报关单共28票,涉及漏缴税款人民币24373.56元;3、2021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5日期间,申报进口涉案报关单共29票,涉及漏缴税款人民币25185.38元。
  • 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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