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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出口喷枪商品编号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 | 2025年1月3日 | 天津新港海关 | 中国-天津海关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喷枪4500个,申报商品编号8424200000(出口退税率:13%),申报FOB总199815美元。经海关查验发现,实货喷枪商品编号申报不实,应归入商品编号8424820000(出口退税率:9%)。当事人出口货物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
- 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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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出口洒水器套装商品编号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 | 2025年2月14日 | 天津东疆海关 | 中国-天津海关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东疆海关申报出口洒水器套装38480台,申报商品编号为8424899990(出口退税率:13%),申报总价为93739.07美元。经查,实货商品编号应为8424410000(出口退税率:9%),当事人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具有从轻行政处罚情形。当事人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可能多退税款占申报价格比例百分之十以下,具有减轻行政处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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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出口烤漆龙骨税号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 | 2025年2月8日 | 天津新港海关 | 中国-天津海关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出口10票烤漆龙骨,重量共计531955千克,申报税号为7308900000(出口退税率13%、无监管条件),申报总价479554美元。经查,实际货物均应归入税导7216910000(出口退税率为0、无监管条件)。当事人出口货物税号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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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出口波形护栏税号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 | 2025年3月5日 | 天津新港海关 | 中国-天津海关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一票“波形护栏”,申报品名“波形护栏”,申报税号7308900000(出口退税率为13%、无监管条件),数量3420片,总价138490.16美元。经查,实货应归入税号7216910000(出口退税率为0、无监管条件)项下。当事人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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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出口焊丝商品编号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 | 2025年3月7日 | 天津新港海关 | 中国-天津海关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出口焊丝共计20票。申报商品编号均为8311300000,出口退税率13%,申报总价共计494245.3元人民币和397391.05美元。经查,实货均应归入商品编号7229200000项下,出口退税率0。当事人出口货物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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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能跟踪器支架(SF1)商品编号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 | 2025年3月11日 | 天津东疆海关 | 中国-天津海关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东疆海关申报出口一票货物,申报第1-5项品名为太阳能跟踪器支架(SF7),申报数量10307件,申报总价为94625.87美元,申报商品编号为8479909090,出口退税率为13%。经查,实货第1项中有275件,第2项中有221件,第3项中有1414件,第4项中有25件,第5项中有12件,共计1947件商品,总价17652.11美元,应归入商品编号72169900项下,出口退税率为0,与申报不符,当事人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另,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间,当事人向天津新港海关、天津东疆海关申报出口过相同品名、相同商品编号的同种货物共3票,申报总价为362535.32美元。经查,实货商品编号应为72169900,当事人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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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出口黄腐酸钾、腐植酸钾伪报商品编号逃避商品检验影响国家出口退税 | 2025年3月28日 | 蓟州海关 | 中国-天津海关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方式向钦州港关、新港海关、京机场关申报出口黄腐酸钾、腐植酸钾共计26票,申报商品编号均为3824999999,出口退税率为13%,申报数量983550千克,申报总价625297.24美元。经查,实货商品编号应为3105909000,出口退税率为0,需出口商品检验,实货价值人民币3205862.71元。当事人在明知该商品属于出口法定检验商品的情况下,伪报商品编号逃避商品检验,构成擅自出口未报检的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商品编号申报不实,亦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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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出口化纤布实际数量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 | 2025年2月24日 | 金华海关 | 中国-杭州海关
当事人向金华海关申报出口两票货物化纤布,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经查验,化纤布申报数量60241米,实际装载25274米;化纤布申报数量62378米,实际装载45650米。化纤布实际装载共短少51695米,短少部分货值566041.16元人民币。经调查,当事人未对实际装载货物进行检查,多报少出,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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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出口艾香粉商品编号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 | 2025年3月29日 | 黄岛海关 | 中国-青岛海关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艾粉香2票,申报数量均为22320千克,申报商品编号均为3307410000(出口退税率13%),申报总价均为1950720美元。经查,该2票货物实际出口总价均为人民币1950720元,均应归入商品编号1211903999(出口退税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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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出口辣椒籽粉商品编号申报不实 | 2025年2月21日 | 胶州海关 | 中国-青岛海关
当事人在2022年1月至2022年5月稽查期间内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辣椒籽粉,申报商品编码为1208900000,共涉及报关单5票,统计人民币价共计约176.93万元。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产品说明等资料,经归类认定如下:该5票报关单所涉及辣椒籽粉,产品实际用途为调味香料,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0904220000。原申报商品编码1208900000退税率为13%,0904220000出口退税率为9%。但是据出口退税主部门胶州市税务局复函,经碾磨的辣椒籽粉退税率为13%。经调查认定当事人辣椒籽粉生产工艺实际为碾磨工艺。5票报关单对应货物税务部门实际依照13%退税率予以退税。据此当事人存在辣椒籽粉商品编码申报不实影响统计行为,但该申报不实行为不影响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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