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处罚决定
分类检索
分类栏目
出口退税
  • 出口
  • 出口税号申报不实 | 2024年3月7日 | 德阳海关 | 中国-成都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腐殖酸钾12票,总计货值25.53万美元,申报税号为38249999.99,出口退税率为13%。经海关归类确认,当事人出口的腐殖酸钾应归入税号:31051000(片状)及31059090(非片状),出口退税率为0。因上述税率存在差异,故当事人税号申报不实影响出口退税,共计多退税款15.63万元。
  • 违规
  • 出口
  • 出口税号申报不实 | 2024年2月1日 | 海沧海关 | 中国-厦门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沧海关申报出口驱蚊手环等一批。原申报第1项、第2项商品名称:驱蚊手环,商品编码均为:3307900000,商品价格总计为:人民币51.5万元。经查验核实,实际第1、2项商品编码均应为:3808911990,当事人税则号列申报不实行为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及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
  • 违规
  • 出口
  • 出口税号申报不实 | 2023年10月24日 | 荆州海关 | 中国-武汉
  • 当事人以7票报关单向荆州海关申报出口“饲料级二水硫酸钙0|0|二水硫酸钙100%(无载体,无活性物质)配制的|25千克/每袋|无中文及外文品牌”共计324吨,申报税则号列均为2309901000(出口退税率为13%),申报总价共计108842.4美元。案发前,当事人已就除报关单外的其余6票报关单办理了退税,退税金额合计90631.86元人民币。
  • 违规
  • 出口
  • 出口税号申报不实 | 2024年4月26日 | 黄石海关 | 中国-武汉
  • 当事人申报出口“虱螨脲”,涉及报关单等19票,申报总价79.17万美元,申报商品编号2932209090(其他内酯,监管条件无,出口退税率13%)。因当事人经办员工疏忽,该商品编号申报错误,实际应申报商品编号为2924299037(虱螨脲、双苯酰草胺等,监管条件为“农药进出口登记管理放行通知单”,出口退税率13%)。依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颁发的《兽药GMP证书》(2020兽药GMP证字17011号),当事人所出口的虱螨脲属于兽药,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出口备案即可生成《出口通知单信息表》,无需开展行政许可审批。当事人出口货物虱螨脲税号申报不实,但未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构成了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违法行为。
  • 违规
  • 出口
  • 出口税号申报不实 | 2023年11月24日 | 黄岛海关 | 中国-青岛
  •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2票草篮,申报商品编号均为4602191000(出口退税率13%),申报数量均为10920只,申报FOB总价均为74802美元。经海关查验,上述报关单实际货物均为两项:塑编篮366只,应归入税则号列46029000(出口退税率13%);铁架8520只,应归入税则号列73269090(出口退税率13%)。两票合计数量为塑编篮732只、铁架17040只。
  • 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