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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价格申报不实 | 2023年5月31日 | 白云机场海关 | 中国-广州
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在联邦快递转运中心对一票自阿联酋进口,收发货人为当事人,申报货物品名“闭路电视用镜头(带电源电线)样品1个”,申报数量1台,申报重量为3千克,申报价值USD80的C类快件实施查验。查验后经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关税部门计核,认定上述该批货物完税价格共计人民币29529.43元,涉及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3768.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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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价格申报不实 | 2023年5月11日 | 佛山海关 | 中国-广州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观赏鱼共60票。2022年10月25日,当事人向海关进行主动披露,涉案货物实际价格与申报价格不一致,漏报航空运输费68761.7美元、航空飞行费1440美元,合计70201.7美元,涉及漏缴税款人民币53008.52元。其中:1、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24日期间,申报进口涉案报关单共3票,涉及漏缴税款人民币3449.58元;2、2020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4日期间,申报进口涉案报关单共28票,涉及漏缴税款人民币24373.56元;3、2021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5日期间,申报进口涉案报关单共29票,涉及漏缴税款人民币25185.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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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价格申报不实 | 2021年6月15日 | 凤岗海关 | 中国-黄埔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检查治具用电脑等货物。,经查,当事人未申报上述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经海关计核,漏缴税款人民币5528.13元;二、2017年9月15日至2019年9月4日期间,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电源线等货物经查,上述货物价格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经海关计核,漏缴税款人民币13794.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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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价格申报不实 | 2024年2月28日 | 首都机场海关 | 中国-北京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一票货物。该票报关单第2项商品申报品名为假发片,重量70千克。经查验:第二项商品长度实际为20英寸,与申报8英寸不符。企业提交情况说明第二项商品长度变化,货物金额也对应发生变化,总价应从2030USD调整为7350USD。经核定,涉案货物完税(计税)价格共计人民币3.64952万元;应纳税款共计人民币1.061671万元;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0.722728万元。该单涉嫌未如实申报货物规格、价格,影响国家税款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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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价格申报不实 | 2023年10月10日 | 荔湾海关 | 中国-广州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冷冻食品172票,成交方式为CIF,未申报境外运杂费人民币197132.4元。经核,漏缴税款人民币22778.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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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价格申报不实 | 2023年11月1日 | 花都海关 | 中国-广州
当事人向海关代理申报进口菲律宾活鳝鱼212批,销售额人民币15249273元,申报货值人民币10636535元,清关费人民币2078914元,利润人民币2533824元;申报进口印尼活鳝鱼100批,销售额人民币19555861元,申报货值人民币14134833.39元,清关费人民币2433472.85元,利润人民币2987554.76元。经查,当事人在申报进口时,特殊关系确认和价格影响确认均为否,无备注二次申报。上述进口的鳝鱼,涉及卖方(国外供货商)对进口活鳝鱼进口后销售中获得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八条(三)项和第十一条第一款(四)项,卖方直接或者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销售、处置或者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应当计入完税价格,经计核, 当事人共计漏缴税款人民币496924.0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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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价格申报不实 | 2024年1月11日 | 花都海关 | 中国-广州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花都海关申报进口锌矿(原矿)一批,申报货物为:锌矿(锌26.85%,水分4%),商品编号2608000090,原产地为刚果共和国,申报数量为336082.56千克,申报单价为2.11元人民币/千克,总值为709134.2元人民币,消费使用单位:湖南翔珹商贸有限公司。经花都海关检查和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检验检测,实际为锌矿(锌33.88%,水分5.2%,镉0.03%),实际单价为2.66元人民币/千克,总值为893979.61元人民币,漏缴税款人民币24101.99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条例》第十五条(四)项规定的进口货物的价格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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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价格申报不实 | 2024年1月23日 | 番禺海关 | 中国-广州
当事人于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28日、2022年12月19日在南沙新港分别向海关申报的三票报关单,申报进口锡锭价格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经计核,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265563.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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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价格申报不实 | 2022年11月8日 | 满洲里海关 | 中国-满洲里
当事人经内蒙古二连浩特铁路口岸申报进口44票木材,其中云杉板材358.421立方米,樟松板材3037.025立方米。当事单位在进口上述木材过程中,未向海关申报495840.03元人民币的蒙古国过境运输费。当事单位的行为构成价格申报不实的违规行为。经海关计核,上述44票木材共计漏缴税款65319.23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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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价格申报不实 | 2022年11月2日 | 满洲里海关 | 中国-满洲里
当事人经珠恩嘎达布其口岸向东乌海关申报进口蒙古国产褐煤3971.62吨,共4票报关单。其中96.3吨褐煤的申报价格是140元人民币/吨,3875.32吨褐煤的申报价格是145元人民币/吨。经查,上述3971.62吨褐煤的实际成交价格是175元人民币/吨,当事单位的行为构成价格申报不实的违规行为。经赤峰海关计核,3971.62吨褐煤共计漏缴税款19607.31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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