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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14号 公布2008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分配情况
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和《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现公布2008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分配情况。 2008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量分别为:磷酸二铵690万吨,复合肥345万吨,尿素330万吨。 凡获得化肥关税配额的单位,自2008年1月1日起即可办理有关进口证明。持有国营贸易配额的单位必须委托国营贸易企业代理进口,不得委托非国营贸易企业代理进口。国营贸易配额须在《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中注明“国营贸易”,...
日期:2008-03-13 06:42:00
阅读:1868次
财政部关于调整大型非公路矿用自卸车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8]20号)
已被财关税[2009]55号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7]11号)的有关规定,自2008年1月1日(以进口申报时间为准)起,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大型非公路矿用自卸车而进口部...
日期:2008-03-07 15:46:00
阅读:1742次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4号 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
经国务院批准,对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08年3月5日起,对进口溶剂油、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蜡油除外)恢复按法定税率征收消费税,具体税目税率见附件。 二、自2008年3月5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对石脑油暂免征收消费税。 特此公告。 附件: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二00八年三月四日
日期:2008-03-06 12:21:00
阅读:2387次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5号(关于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新型大马力农业装备而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7〕11号)的有关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海关接受企业申报的日期为准),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新型大马力农业装备而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现将有关执行问题公告如下: 一、公告所称新型大马力农业装备主要包括:大马力轮式拖拉机、半...
日期:2008-03-04 06:00:00
阅读:1489次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3号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航空旅客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暂行规定》
注:该公告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02号废止 为促进国际民航运输便利,保障国际民航运输安全,规范海关对进出境航空旅客舱单的管理,提高旅客通关效率,适应2008年北京奥运会有关要求,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航空旅客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暂行规定》。现予以公告,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航空旅客舱单电子数据传输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
日期:2008-03-03 16:10:00
阅读:2397次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2号 关于暂时进境测试车辆监管有关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现就暂时进境测试车辆监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试用暂时进境车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必检项目的,如不能在6个月内复运出境,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暂时进境核准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交车辆测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经直属海关审核同意后,可以延期。在18个月延长期届满后仍需要延期的,由主管地直属海关报海关总署审批;对于非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实施...
日期:2008-02-29 16:54:00
阅读:3704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8年第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海关业务基础数据元目录》和《海关业务代码集》2项海关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标准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并自2008年4月1日起实施。特此公告。附件海关标准编号名称表 海关总署 2008年2月25日附件海关标准编号名称表序号海关标准编号海关标准名称批准日期实施日期1HS/T 17-2006《海关业务基...
日期:2008-02-25 17:32:13
阅读:2004次
财政部关于调整新型大马力农业装备及其关键零部件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8]14号)
已被财关税[2009]55号废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7]11号)的有关规定,自2008年1月1日(以进口申报时间为准)起,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新型大马力农业装备而进口部分关...
日期:2008-02-20 11:20:00
阅读:1677次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0号 关于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大型露天矿用机械正铲式挖掘机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7〕11号)的有关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以海关接受企业申报的日期为准),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大型露天矿用机械正铲式挖掘机而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现将有关执行问题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大型露天矿用机械正铲式挖掘...
日期:2008-02-20 10:47:00
阅读:1606次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部分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产品不征收出口关税的通知([2008]3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部分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产品不征收出口关税的通知税委会[2008]3号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8年2月15日起,对部分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产品不再征收出口关税。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进入所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用于建区和企业厂房的基建物资(以下简称基建物资),入区时不征收出口关税。 上述基建物资不得离境出口,如在区内未使用完毕,由海关监管退出...
日期:2008-02-20 08: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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